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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童金清的遗嘱继承公告


兹有申请人胡群向我处提交了童金清(男,1956年11月15日出生,生前公民身份号码:362326195611150013)于2024年2月16日所立自书《遗嘱》一份。童金清已于2024年12月3日因病在南昌市死亡,其遗嘱受益人胡群根据上述自书《遗嘱》要求继承童金清的遗产,并于2025年9月22日向本处申办继承公证,本处已予受理。为充分保护其他合法继承人的权益,现以公告的方式向童金清的其他合法继承人进行核实。公告期为7天,如有对上述公证遗嘱有异议(包括有其他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,或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等情况),请在公告期内向本处公证员殷荧提出书面意见,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;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虽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主张的,则视为其他合法继承人对上述公证遗嘱无异议。本处将按照上述公证遗嘱办理后续继承手续。

特此公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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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 系 人:公证员殷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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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9月22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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